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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3-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杨利国                    联系电话: 021-68826002
保荐代表人: 王     翔                 联系电话: 021-688260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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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9 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点问题及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
                                       是                   不适用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4、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6、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
                                             《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 号,认定国
                                             金证券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入和
                                             客户核查不充分。该事件发生后,国金
                                             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重新
                                             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做了
                                             发函记录,并全部收到询证函回函,还
                                             执行了检查、复核、实地走访等其他程
                                             序;此外,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
                                             资银行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尽
                                             职调查程序。
                                             2、2018 年 8 月 16 日,国金证券收到中
                                             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
                                             监局”)下发的“[2018]3 号”《关于对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定》。2018 年 7 月,贵州证监局对毕节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毕节碧海”)“15 碧海债”、“16 碧
                                             海 01”、“16 碧海 02”三只公司债券的受
                                             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毕节碧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不
                                             规范情况。贵州证监局认定国金证券作
                                             为该公司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未及时
                                             督促毕节碧海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贵州
                                             证监局因此对国金证券出具了警示函。
                                             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已
                                             在第一时间督促毕节碧海整改并规范募
                                             集资金使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
                                             肃问责,另外国金证券制定了一系列全
                                             面加强存续期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措
                                             施,对各项目组再次重申债券受托管理
                                             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债券受托管理工
                                             作的内部合规检查、监督和问责,督促
                                             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提高受托管理
                                             工作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利国             王   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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