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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关于公司与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9-02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
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
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业
绩影响较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与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平等
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投资协议书》。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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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桐乡经济开发区创办
企业的有关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商洽,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经过对甲方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及投资环境的考察,决定在桐
乡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创办企业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暂命名,以下简
称“新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的设计、生
产、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的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新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以工商及相关部门许可为准,新增经营范围需
征得甲方同意),项目总投资 25 亿元。
    (二)、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通过桐乡市相关部门的项目前评估准入规定,
必须通过相应层级的环评、安评、能评,并严格遵守相关环保规定、安全生产规
定及能耗规定。乙方新公司必须自行取得相关营运资质,因无法取得营运资质而
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向甲方受让土地,用于乙方新公司建造生产用
房。甲方同意将位于桐乡经济开发区桂花港以东,人民南路以西,高新一路以南,
高新二路以北,约 354 亩土地使用权以公开挂牌出让的方式出让给乙方新公司,
地块分两期出让,第一期出让面积为 200 亩,剩余 154 亩左右土地作为二期项目
用地。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以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公开挂牌出让面积为准。甲方
负责办理土地公开挂牌出让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前完成新公司
注册手续。在乙方新公司土地摘牌并全额缴清土地款及相关税费后,甲方协助乙
方新公司在 3 个月内办理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四)、针对乙方一期项目,甲乙双方作如下约定:
    (1)、一期项目 200 亩土地力争于 2019 年 6 月底前进行公开挂牌,乙方新
公司必须在土地公开摘牌并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 6 个月内开工建设,竣工时间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乙方新公司如不在约定时间内开工建设或没有按规定达到相
应的建筑面积,甲方将会同国土部门依法按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原价(不包括契税
等其他费用)收回该出让地块或未建地块。本地块四至范围以桐乡经济开发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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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础设施建设局出具的定点书为准。该地块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绿化率等建
设指标按桐乡市相关标准和建设控制性详规执行,如乙方有特殊要求,应在土地
正式挂牌前告知甲方。
    (2)、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3)、土地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款及其税费由乙方新公司缴
纳。
    (4)、双方约定:(1)新公司注册资金于成立之日起 3 年内到位 2 亿元;(2)
新公司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 10 亿元人民币,年上缴税收
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
    (5)、自项目投产年度起,根据桐乡市相关政策给予乙方新公司一定的税收
奖励政策。
    (6)、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
    (7)、待项目投产后,甲方同意为乙方优先解决 30 套人才公寓,租金由乙
方自理。
    (8)、甲方按统一规划要求负责将道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气、排污、
排水及地面平整等“七通一平”在规定时间内接至乙方地块甲方指定的边缘以
及完成地面平整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地块内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由乙方
自行负责。
    (9)、甲方负责乙方新公司进区的各项审批手续,积极做好服务工作。
    (10)、如果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或改变,使本协议
书相关条款无法实施的,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如出现违约,另
一方都有解除或终止该协议书的权力。
    (五)、关于乙方二期项目相关政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顺应汽车行业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拟在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汽车
零部件产业化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 25 亿元。
    本次拟签订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在汽车零部件产业进行战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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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符合公司的战略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也进一步巩固
和增强公司在汽配行业影响力,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订的投资合同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
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
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投资合
同约定进一步跟进合同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
风险;此外,该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
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
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等数值
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公司将积极落实本协议的约定事
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项目的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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