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4 月 14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5 号)的批 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发行价格 15.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36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2,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 9,51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850,000.00 元。上述资金 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937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项目的名称、涉及金额、比例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 1 《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 (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 30,700.00 万元调整为 17,000.00 万元;(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3)新增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 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 5,000.00 万元;(4)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14.46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使 占总筹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项目实施主体 用量 的比例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 1 19,017.00 17,000.00 52.94% 杭州沃德 设项目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 2 5,000.00 5,000.00 15.57% 雷迪克 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3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114.46 10,114.46 31.50% 雷迪克 合计 34,131.46 32,114.46 注 100.00% 注:公司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14.46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785.00 万元的差异 1,329.46 万元系变更时(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理财 收益及利息收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114.46 万元, 募集资金变更比例为 44.78%。 2、募集资金变更原因 (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调整为 17,000.00 万元 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调整取消“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汽车涨紧轮及汽车分离轴 承产品相关投入,减少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部分设备投入。因此,公司决定缩 减项目投资规模,若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以自有 资金补足。 (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决 定终止实施“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 (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 金投入额 5,000.00 万元 在汽车行业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汽车售后市场将产生较 大需求量以及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愈发凸显的背景下,未来较长时间内汽车 零部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汽车轴承的需求也将保持同步增长。加之,公 司在技术和产品、规模和品类等方面的优势,该项目的新增产能有较好的市场 保障和竞争力,该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可行性。 3、变更程序 上述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对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其合理有效。(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1、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929,623.55 元。 2、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企 业 技 术研 发 中 心 中国农业银行 萧山经济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 190823010400 44.47 项目(已终止) 技术开发区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32636 中国农业银行 萧山经济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 190823010400 105.61 技术开发区支行 制造有限公司 36660 精 密 汽 车轴 承 产 业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 571908989810 5,632.80 基地建设项目 杭州萧山支行 制造有限公司 665 浙江萧山农村 商业银行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 201000174156 6,546.29 股份有限公司 制造有限公司 464 轮 毂 轴 承和 圆 锥 轴 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 331001121012 承 装 备 自动 化 技 术 杭州文新小微 企业专营 15,917,294.38 技股份有限公司 0100010656 改造项目 支行 合 计 15,929,623.55 3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 造项目”。该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投入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金金额(未经审 金总额 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计)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 承装备自动化技术 50,000,000.00 34,520,066.8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改造项目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可使用状态。虽然该项目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要求,提高技 改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在部分磨床、超精机及检测机设备选型时更加谨慎,设 备订购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加之春节影响以及近期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的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延迟复工、限制物流和人流等疫情防控 措施,导致部分设备供应商无法按时交付公司订购的设备。同时,公司部分员 工及设备安装施工人员无法及时到位,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有所延后,从而 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经过公司谨慎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且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内容未发生变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 4 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前,公司将合理调度生产,保证现有设备产线 的产能利用率及生产效率,充分利用现有产能以满足市场订单的需求,不会对 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 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 利息收入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累计投资 专户结余 投资进度 号 净额 总额 资总额 金额 金额 精密汽车轴承产 307,000,0 170,000,0 172,002,4 2,014,731 1 12,284.70 101.18% 业基地建设项目 00.00 00.00 47.07 .77 注: (1)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2)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多于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系募投项目投入期间产生 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 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 合理、有效、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节省。同时募集资金存 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理财及利息收入。 3、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 12,284.70 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杭州沃 德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情况,公司拟对“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予以结项,节 余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此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同时,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后终止实施,公司将注销此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 术改造项目”建设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6 资金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本次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是 着眼于公司整体发展布局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雷迪克拟延长“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且项目实 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内容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拟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2,284.70 元(具体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杭州沃德流动资金,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低于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雷迪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7 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雷迪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8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利国 丁 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