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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4-2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0-03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
               姓名                                职务
                                                                                           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88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雷迪克                     股票代码                   30065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陆莎莎                                   金涛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
 办公地址
                                   路 89 号                                 路 89 号
 传真                              0571-22806116                            0571-22806116
 电话                              0571-22806190                            0571-22806190
 电子信箱                          tracy@radical.cn                         jintao@radical.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主要为轴承类产品,包括轮毂轴承单元、圆锥轴承、轮毂轴承等。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如下:



                                                                                                                   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采购模式
    公司结合多年的采购经验,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在需开发新供应商时,由采购部会同技术部、品保部对
意向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只有符合公司的相关标准,通过了公司的考评,才能成为公司的潜在供应商。同类原材料主要从
1-2 家供应商采购,与其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以订单通知方式实施具体采购计划。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从生产条件、交货周期、报价水平、管理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评定并选择供应商。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标准,质检人员对采购物资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2)、生产模式
    因公司产品生产具有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订单情况结合产
成品库存情况,制定月(或周)生产计划,生产单位根据生产计划和工艺指令实施生产。
    公司采取专业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精车加工、磨加工、产品装配、检测等保证产
品质量和竞争力的关键工序(环节)基本由公司自身完成。公司充分利用地区产业集群、专业配套优势,对于部分工艺简单、
质量可控的工序如锻加工、粗车加工等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同时为提高生产效率,对外采购部分毛坯件。
    (3)、销售模式
    根据进入整车的时间不同,汽车零部件市场可分为用于整车制造配套的主机配套市场(OEM 市场)和用于汽车维修或
服务的售后服务市场(AM 市场)。公司轴承产品大部分销往 AM 市场,少部分销往 OEM 市场。因两种市场特点不同,公
司采用了不同的销售模式。

    市场类型          销售模式                            采用该模式的原因

                                   汽车售后市场庞大,客户类型多样,拓展市场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资
     AM市场                        金等资源。目前,公司自身资源有限,为提高市场开拓效率,扩张公司
                      主要为经销
  (售后市场)                     产品在海外市场的覆盖率,主要通过选择与具有多年汽车零部件销售经
                                   验、手中拥有丰富的海外客户资源的经销商合作。


     OEM市场                       直销客户对象为整车集团和主机厂,一般客户单一,采购数量相对较大,
                      主要为直销   验厂要求严格,采用直销模式,可以更好的贴近客户需求,降低企业成
(主机配套市场)                   本。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
 营业收入                            462,341,640.70     458,440,508.89                0.85%    495,454,31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903,646.60      82,896,844.75              -24.12%     74,959,90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1,989,798.55      73,349,516.35              -15.49%     72,485,283.8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947,493.38      87,293,043.13               23.66%     59,380,278.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94            -24.47%                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94            -24.47%                0.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9%              11.97%               -3.58%           15.28%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减
 资产总额                          1,466,756,128.55    1,419,447,759.37               3.33%    896,862,70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5,589,669.80     730,286,023.20                6.20%    656,189,178.45




                                                                                                                  2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8,768,081.70             118,053,562.93        112,740,915.00          132,779,081.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66,690.76              17,987,252.34         17,097,341.80           15,552,36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810,223.85              17,431,593.57         16,336,123.61           16,411,857.5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4,631.91               6,862,504.65      52,148,656.74           45,091,700.0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表
 报告期末普                                                                                      露日前一个
                              露日前一个                       决权恢复的
 通股股东总          7,740                           7,650                                 0     月末表决权                0
                              月末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
 数                                                                                              恢复的优先
                              股东总数                         总数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浙江雷迪克
               境内非国
 控股有限公                        33.75%            29,700,071                     29,700,071    质押            17,500,000
               有法人
 司
 杭州思泉企
               境内非国
 业管理有限                         9.00%                7,920,000                   7,920,000
               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沈仁荣                             7.50%                6,600,000                   6,600,000
               人
               境内自然
 於彩君                             6.00%                5,280,000                   5,280,000
               人
 杭州福韵企
               境内非国
 业管理有限                         6.00%                5,280,000                   5,280,000
               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冯飞飞                             3.38%                2,970,000
               人
               境内自然
 胡柏安                             2.69%                2,368,726                   1,776,544
               人
               境内自然
 喻立忠                             1.87%                1,642,100
               人
               境内自然
 金兴旺                             1.65%                1,448,173
               人
               境内自然
 周信钢                             0.94%                 828,324
               人




                                                                                                                               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沈仁荣、於彩君分别持有其 60%、40%的股
                           权;沈仁荣持有杭州思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0.306%的股权;於彩君持有杭州福韵企业管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有限公司 41.462%的股权;浙江雷迪克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思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福
 行动的说明
                           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仁荣 、於彩君为一致行动人。胡柏安先生为公司董事。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近年来乘用车行业景气度下行。2019 年度,全国汽车产销量整体呈现下滑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最新产销
数据,2019 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同比分别下滑 7.5%和 8.2%,产销量降幅比上年分别扩
大 4.2 和 5.4 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2,136 万辆和 2,144.4 万辆,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 9.2%和 9.6%;商用车
产销分别完成 436 万辆和 432.4 万辆,产量同比增长 1.9%,销量下降 1.1%。受上述业务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
业总收入 46,234.16 万元,同比增长 0.85%;营业利润为 7,296.75 万元,同比下降 18.02%;利润总额为 7,363.32 万元,同比
下降 23.72%。
     为了应对汽车产销量下滑的风险,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深耕乘用车 AM 市场的基础上,持续积极开拓乘用
车高端 AM 市场和 OEM 市场,并主动布局商用车市场。经过公司长期努力和积极拓展,公司已经与长城汽车等自主品牌主
机厂、上汽集团旗下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等大型主机厂以及 SKF、Dorman、辉门、NTN-SNR 等高端 AM 客户保持了
配套或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持续大力开发乘用车主机客户、高端 AM 市场客户及商用车客户,扩大市场规模,增强抗
风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轴承类产品      461,162,568.33   319,165,957.12         30.79%           0.86%           -0.59%           1.02%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
                                    和“应收账款”,“应收据”上年年末余额 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
                                    6,030,480.49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 末余额5,830,480.49元,“应收账款”上年
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额106,440,414.18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年末余额113,918,889.06元;
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
                                    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
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
                                    “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45,401,320.00 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元 ,“ 应 付 账 款 ”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末余额45,401,320.00元,“应付账款”上
                                    115,550,834.67元。                       年年末余额98,774,003.95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
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
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
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将部分“应收款项”重分类至“以 应收票据:减少6,030,480.49元         应收票据:减少5,830,480.49元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6,030,480.49元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5,830,480.49元
收益的金融资产”




                                                                                                                   5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
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638,271,643.90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638,271,643.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6,030,480.49 应收款项融资                                6,030,480.49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06,440,414.18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06,440,414.18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7,301,094.05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7,301,094.05
  其他流动资产      摊余成本            372,576,341.80 其他流动资产        摊余成本              372,576,341.80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元)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504,838,762.92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504,838,762.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5,830,480.49 应收款项融资                                5,830,480.49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13,918,889.06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13,918,889.06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7,146,755.59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7,146,755.59
  其他流动资产      摊余成本          360,598,379.93 其他流动资产          摊余成本              360,598,379.93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
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
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
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
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桐乡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叁亿元整。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一家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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