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868号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雷迪克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雷迪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 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鉴证报告第 1 页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雷迪克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雷迪克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雷迪克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雷迪克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璐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世栋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 4 月 14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5 号)的批复意见,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发行价格 15.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36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2,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51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307,85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937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2、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1 月 13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6 号)的批复意见,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8,50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8,5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 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5,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3,500,000.00 元 , 已 由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 将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83,500,000.00 元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支行设立的可 专项报告第 1 页 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内(账号 3310010240120100124271),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1,440,424.52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82,059,575.48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484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储存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沃 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人民币 315,207,943.87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共人民 币 172,002,447.07 元,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37,194,498.08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 项目共人民币 42,060,896.8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1,144,600.00 元,其中使用 募集资金 87,850,000.00 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 收入等合计 13,294,6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 费 支 出 后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5,482,639.22 元 , 其 中 理 财 产 品 投 资 收 益 为 10,821,179.18 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金额为 4,661,460.04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8,551,239.32 元。 注:以前年度雷迪克及全资子公司沃德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 设项目共计人民币 307,667,113.87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 地建设项目共人民币 172,002,447.07 元,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37,194,498.08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 备 自 动 化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共 人 民 币 34,520,066.80 元 ;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01,144,600.00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87,850,000.00 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自到 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 13,294,600.00 元。业经立信鉴证,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0821 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予 以鉴证。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第 2 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精 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峰”)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人民币 1,943,494.18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项目共人民币 1,943,494.18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210,000,000.00 元,购买的未到期的大额存单为 6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 产生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人民币 4,036,690.84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9,513,196.66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在 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方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式 中国农业银行萧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 山经济技术开发 19082301040032636 - 已销户 技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萧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 山经济技术开发 19082301040036660 - 已销户 制造有限公司 区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 限公司杭州萧山 571908989810665 - 已销户 制造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萧山农村商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 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174156464 - 已销户 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 浙商银行杭州文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 3310011210120100010656 8,551,239.32 活期 新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第 3 页 存储方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式 合 计 8,551,239.32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在 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方式 浙商银行杭州未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 3310010240120100124271 930,455.35 活期 来科技城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萧山支 浙江精峰汽车部件 95070078801000001594 5,009,347.64 活期 行 制造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萧山支 浙江精峰汽车部件 95070078801600001589 1,472,232.32 活期 行 制造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杭州未 浙江精峰汽车部件 3310010240120100124140 2,099,437.41 活期 来科技城支行 制造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杭州未 浙江精峰汽车部件 3310010240121800028830 1,723.94 活期 来科技城支行 制造有限公司 合 计 9,513,196.66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第 4 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 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6 月 7 日,雷迪克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7 月 27 日,雷迪克、沃德和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 2019 年 1 月 7 日,雷迪克、沃德、国金证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3 月 23 日,雷迪克、国金证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0 年 4 月 2 日,雷迪克、浙江精峰、国金证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 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0 年 4 月 2 日,雷迪克、浙江精峰、国金证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54.0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 5 页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4.35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 情况,以自筹资金 37,194,498.08 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7,194,498.08 元置 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 前 期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全 体 监 事 一 致 同 意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37,194,498.08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立信出具了《关于杭州雷迪克 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A15772 号),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第 6 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结余资金 12,284.70 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杭州沃德流动资金。节余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 使用,公司已注销此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 将予以终止。(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结余资金 8,551,239.32 元(具体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此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建设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存放情况详见二(一)。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4,0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独立董 事也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 专项报告第 7 页 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雷迪克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 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 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雷迪克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500 万元的自有 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雷迪克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峰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 关公告)。 雷迪克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峰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 专项报告第 8 页 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 告)。 专项报告第 9 页 2020 年度浙江精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 505,00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兑付的理财产品及大额存 单金额合计为 275,000,000.00 元。报告期内,累计到期实际收益为 3,667,769.44 元。具体如下: 金额(万 预期年化 到期实际收益 购买主体 签约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产品期限 元) 收益率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峰 利新客固定持有期 JG6008 期(180 4,0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04/07 2020/10/9 182 天 3.8% 768,444.44 杭州萧山支行 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峰 利新客固定持有期 JG6008 期(180 1,5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04/09 2020/10/09 180 天 3.75% 281,250.00 杭州萧山支行 天) 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浙江精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0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04/09 2021/04/09 365 天 3.8% (封闭式) 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浙江精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7,0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04/09 2021/04/09 365 天 3.8% (封闭式) 浙商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浙江精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5,5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04/09 2020/10/09 183 天 3.7% 1,034,458.33 (封闭式)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 浙商银行挂钩 Shibor 利率人民币 浙江精峰 5,5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10/12 2021/10/10 363 天 1.43%-4.45% 科技城支行 存款 浙江精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稳利 20JG8833 期人民币对公 1,5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10/13 2020/12/31 78 天 1.4%-3.23% 98,475.00 专项报告第 10 页 金额(万 预期年化 到期实际收益 购买主体 签约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产品期限 元) 收益率 (元) 杭州萧山支行 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多多公司稳利 20JG9742 期人民 浙江精峰 1,5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12/31 2021/2/1 31 天 1.4%-3.2% 杭州萧山支行 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稳利 20JG8833 期人民币对公 浙江精峰 4,0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10/13 2020/12/31 78 天 1.4%-3.23% 262,600.00 杭州萧山支行 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多多公司稳利 20JG9737 期人民 浙江精峰 4,000.00 保本浮动收益型 2020/12/31 2021/3/31 90 天 1.4%-3.2% 杭州萧山支行 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 浙江精峰 定期大额存单 6,500.00 保本保收益 2020/4/21 2020/10/21 183 天 3.7% 1,222,541.67 科技城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 浙江精峰 定期大额存单 6,500.00 保本保收益 2020/10/21 2021/10/21 365 天 3% 科技城支行 合计 50,500.00 3,667,769.44 专项报告第 11 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项目的名称、涉及金额、比例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 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将“精密汽车轴承产 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 30,700.00 万元调整为 17,000.00 万 元;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 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 5,000.00 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 8,785.00 万元 及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1,329.46 万元合计 10,114.46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114.46 万元,募集资 金变更比例为 44.78%(为保持口径一致,该比例的计算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 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 1,329.46 万元)。 (2)募集资金变更原因 ①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调整为 17,000.00 万 元 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调整 取消本项目中汽车涨紧轮及汽车分离轴承产品相关投入,减少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部 分设备投入。因此,公司决定缩减本项目投资规模,若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总额超过募 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缩减投资后,预计项目投入使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②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决定终止实施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③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 5,000.00 万元 专项报告第 12 页 综合考虑,汽车行业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汽车售后市场将产生较大 需求量,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在此背景下,未来较长时间内汽车零部件有较大的 发展空间,预计汽车轴承的需求也将保持同步增长。加之,公司在技术和产品、规模 和品类等方面的优势,该项目的新增产能有较好的市场保障和竞争力,该项目的实施 具有现实可行性。 (3)变更程序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对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其合理有效。(详见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2、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020 年度,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部分生产设备供应商供货延期,导致部分 设备安装进度延后,故公司将“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 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 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延期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国金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专项报告第 13 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专项报告第 14 页 附表 1-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785.00 [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4.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114.4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520.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4.78%% [注 2]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否发生重大变 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 是 30,700.00 17,000.00 - 17,200.24 [注 3] 101.18 2019 年 4 月 332.48 否[注 4] 否 设项目 2.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是 85.00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5] 是 3.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 不适用 是 - 5,000.00 754.08 4,206.09 84.12 2020 年 12 月 不适用 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注 6] 否 4.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是 - 10,114.46[注 7] 10,114.4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785.00 32,114.46[注 8] 754.08 31,520.79 98.1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决定终止实施“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 2019 年缩减“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2、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2019 年决定终止实施“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详见本报告三(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 2:为保持口径一致,该比例的计算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 1,329.46 万元。 注 3: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多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注 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已投产,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等影响,尚未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注 5: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终止,故不适用。 注 6: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 年度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故不适用。 注 7: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8,785.00 万元,使用公司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合计 1,329.46 万元, 两者合计 10,114.46 万元。 注 8:公司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14.46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785.00 万元的差异 1,329.46 万元系变更时(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理财 收益及利息收入。 附表 1-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205.96 [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4.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4.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性是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发生重大变化 到预计 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 否 23,586.44 23,586.44 194.35 194.35 0.82 2022 年 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2.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 否 4,619.52 4,619.52 [注 2] 2022 年 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8,205.96 28,205.96 194.35 194.35 0.6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报告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 2:由于“实训中心和模具中心项目”系在“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项目”所在的主体厂房进行建设,故前期投入均在“卡车轮毂圆锥滚子轴承建设项目”账户支出。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截至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计投入金额 度 (%) 目 募集资金总额 (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2) (3)=(2)/(1) 变化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 精密汽车轴承产 17,000.00 17,200.24 101.18 2019 年 4 月 332.48 否 [注 1] 否 设项目 业基地建设项目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 精密汽车轴承产 5000.00 754.08 4,206.09 84.12 2020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注 2] 否 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业基地建设项目 精密汽车轴承产 业基地建设项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114.46 10,114.4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 3] 否 目、企业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 合计 32,114.46 754.08 31,520.7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调整为 17,000.00 万元 为顺应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调整取消本项目中汽车涨紧轮及汽车分离轴承 产品相关投入,减少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部分设备投入。因此,公司决定缩减本项目投资规模,若在实施过程中投资总额超过 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项目缩减投资后,项目投入使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决定终止实施“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额 5,000.00 万元 综合考虑,汽车行业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汽车售后市场将产生较大需求量,汽车零部件采购全球化,在此背 景下,未来较长时间内汽车零部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预计汽车轴承的需求也将保持同步增长。加之,公司在技术和产品、规 模和品类等方面的优势,该项目的新增产能有较好的市场保障和竞争力,该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可行性。 4、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将剩余募集资金 8,785.00 万元及募集资金自到账至变更期间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 1,329.46 万元,合计 10,114.46 万元用于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 1-4 项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四(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已投产,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尚未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注 2:“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于 2020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 年度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故不适用。 注 3: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