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雷迪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迪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

化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4 月 14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5 号)的批

复意见,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发行价格 15.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36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2,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 9,51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07,850,000.00 元。上述资金

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937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审验。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



                                    1
于终止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和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如下:(1)

将“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预计投入额自 30,700.00 万元

调整为 17,000.00 万元(该项目已结项);(2)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新增“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

入额 5,000.00 万元;(4)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14.46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      占总筹资    项目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预算
                                                 使用量          额的比例      主体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
   1                               19,017.00       17,000.00       52.94%    杭州沃德
           建设项目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
   2                                5,000.00         5,000.00      15.57%     雷迪克
           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3                               10,114.46       10,114.46       31.50%     雷迪克
           金
                                                            注
              合计                34,131.46     32,114.46        100.00%
    注:公司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14.46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785.00
万元的差异 1,329.46 万元系变更时(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理财收
益及利息收入。

    上述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该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其合理有效。(详见公司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


                                          2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杭州沃

     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审批和监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55.12 万元,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萧山经济技术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
                                                             19082301040032636          已销户
           开发区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萧山经济技术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
                                                             19082301040036660          已销户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
                                                              571908989810665           已销户
            萧山支行                   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
                                                              201000174156464           已销户
            有限公司                   限公司
     浙商银行文新小微企业专营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
                                                           3310011210120100010656       855.12
              支行                     有限公司
             合   计                      -                          -                  855.12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

     改造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调整      募集资金累计   利息收     募集资金专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后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入净额     户结余金额

       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
 1                                 -            5,000.00       4,206.09     61.21        855.12
       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注:具体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3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

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节省。同时,募投项目的合同尾款及质

保金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导致募集资金出现结余。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

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 855.12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同时,公司承诺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尾款、质保金等

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募集

资金专户的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轮毂

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

入)855.12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4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

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已建

设完毕,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

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将“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

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拟将“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855.12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达到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0%且不高于 1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2、雷迪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雷迪克“轮毂轴承和圆锥轴承装备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6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代敬亮               杨利国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