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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1-10-14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3045           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
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345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述批复自
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有效期
终止之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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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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