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雷迪克: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1-24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3045                     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胡柏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董事胡柏安先生拟自 2021 年 7 月 22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126%)。
     2022 年 1 月 23 日,公司收到董事胡柏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胡柏安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02%,(注: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数量可能因债券
持有人的转股情况而发生变化,本公告中涉及的总股本比例均以 94,082,005 股
为基数计算。)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 1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000            23.201              0.0213
 胡柏安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11 月 18 日           55,500            25.867              0.0590

                     合计                                    75.500                   -            0.0802




1.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进入转股期,总股本比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股本 94,082,005 股计算。
                                                 1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18,726           2.3583   2,143,226           2.2780

 胡柏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54,682           0.5896     535,807           0.56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4,044           1.7687   1,607,419           1.7085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事项
      1、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股份锁定、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2、胡柏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