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均符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伟明 佟成生 许强
2022年3月16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