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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23045            债券简称:雷迪转债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实现
净利润 95,928,647.83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286,849.21 元。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71,070,804.16 元,资
本公积为 469,041,864.38 元,盈余公积为 51,776,221.76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50,691,619.52 元,资本公积为
470,511,206.41 元,盈余公积为 51,776,221.76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份
94,082,00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 2,822.46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实
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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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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