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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迪克: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伟明)2023-04-27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
本人认真行使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全面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2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
审核,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参会情况
   1、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3 次,本人均积极出席了以上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形。
   2、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吴伟明     独立董事       8        0           0               否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参加
8 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全部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
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1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 2022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审议通过《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3、在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其中《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4、在 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提前
赎回“雷迪转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在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 述 独立 意见 具 体内 容详 见中 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创 业板 信息 披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
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期间,对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


                                      2
人员管理职责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审查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考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主要
产品销售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
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
    (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
公司治理情况。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详细阅读,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
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
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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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
展,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吴   伟   明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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