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7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
筹划收购股权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民德电子;股票代码:300656)自 2017 年 12 月 27 日(周三)
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和 2018 年 1 月 3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和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因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
停牌,并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和 2018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和《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各项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得批准,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4、2018 年 1 月 31 日、2018
年 2 月 7 日和 2018 年 2 月 1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2018-013、2018-015)。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8年2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和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
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者
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
超过1个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 标的资产情况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初步确认为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泰博迅睿”或“标的公司”),属于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主要从事电子
元器件产品的分销。高枫先生为泰博迅睿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拟
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交易金额需要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情况与交易对方
的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 交易方式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
终确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与交易对方沟通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达成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具体交易方案尚需
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四)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重组分别聘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
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
中介机构参与工作。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有关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具体交易方案正在协商和沟通
中。
(五) 本次重组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关部门事前审
批。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及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
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
为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三、后续工作安排、预计复牌时间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在2018年3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若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
案或重组报告书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
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同时承诺自
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