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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03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6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3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至2018年4月3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4 月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日下午15:
           00至2018年4月3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
    室。
    4、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7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
37,922,63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204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458,923股,占公司总股份60.76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63,715股,占公司总股份2.4395%。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人,代表股份2,312,727
          股,占公司总股份3.85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49,012股,
          占公司总股份1.41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63,715股,占公司
          总股份2.4395%。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反
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反
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反
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7,922,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7,922,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反
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反
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
核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反
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4%;
反对1,463,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37,922,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2,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许文焕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2.2.选举易仰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2.3.选举黄效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2.4.选举邹山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3.1.选举黄继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2.选举张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3.选举邢德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4.1.选举罗源熊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4.2.选举白楠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总表决情况:同意36,458,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3%。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49,0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10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刘从珍、杨必周
   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