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8-110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
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先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
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
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2)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
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本项授权购买的各项理财产品期限
不超过12个月。
5、投资决策及实施
本次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业务
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公司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
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
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本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
理财产品,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且能有效执行,为公司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状况并保持充足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助于
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
说明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