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8-115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3至2018年9月14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9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下午15:
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公司会议
室。
4、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7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
53,789,5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76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3,788,584股,占公司总股份59.76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0.0011%。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3人,代表股份1,274,518
股,占公司总股份1.4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73,518
股,占公司总股份1.41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
总股份0.0011%。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53,788,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
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73,5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5%;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刘从珍、杨必周
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