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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3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
议案和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


    本次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
率。本次被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和融资事项,公司对子
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相关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
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无正文)
(此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黄继武                   张博                      邢德修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