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
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8]35号文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
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
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期和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
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
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影响公司 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