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6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下接签字页,无正文)
(此页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无正文)
独立董事:
张波 邢德修 张驰亚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