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2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联营企业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增资联营企业浙江晶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联营企业
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在功率半导体业务的布局,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效
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联营企业浙江晶睿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实施。
(下接签字页,无正文)
(此页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无正文)
独立董事:
张波 邢德修 张驰亚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