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3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认真审议,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本次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此页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无正文)
独立董事:
张波 邢德修 张驰亚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