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2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增资联营企业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加码特色工艺晶圆代工业务的投资举措,契合民德电子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
在功率半导体业务的布局,有助于公司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公司产业竞争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联营
企业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增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购买原材料、销售商
品等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
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
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事项。
(下接签字页,无正文)
(此页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无正文)
独立董事:
张波 邢德修 张驰亚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