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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张博-离任)2022-03-3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博,作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1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自 2021 年 5 月 1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张博                2                   2                0                  0          0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公司 2021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1 年度期间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

了赞成票,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

合理化建议,并对 2021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届次               时间                                    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2021 年 4 月 27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十三次会议                 日         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6、《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8、《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
议 1 次,对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考察并提名,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了解。

    同时,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各位委

员一道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本人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2021 年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

    本人凭借在投资领域的多年经验,就公司如何有效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如何加快外

延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对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加速发展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

四、 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

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与

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

动态、面临的风险,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关注传媒、网络等
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本人应尽的义务。2021 年度

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

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利益。

    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深化对各项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

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但仍会持续关注公司,并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最后,对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所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