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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注

                    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1号)批复,深圳
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德电子”)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93,8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48元,本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99,999,979.64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669,845.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330,133.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5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与上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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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碳 化 硅功 率器 件的 研发 和产 业
                    中国银行深     7458754635 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
                                                                                本次注销
    深圳市民德电 圳南头支行        80         高 端 沟槽 型肖 特基 二极 管产 能
                                              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
    子科技股份有
                    中国建设银
       限公司                      4425010000
                    行深圳田背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注销
                                   1800003789
                    支行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
       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
       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
       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民德(丽水)”),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民德(丽水),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022-029)。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与民德(丽水)(以下简称“甲
       方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
       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此次项目实施主体民德(丽水)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截止到2022年5月26
       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户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
                                                                  发和产业化项目、适
民德电子(丽 中国银行深      7692758407                           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
                                                403,855,758.28*                      正常使用
水)有限公司 圳南头支行      57                                   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
                                                                  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
                                                                  术改进项目
            *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初始总额为4亿元,多出部分为理财及利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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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乙方向甲方二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地办理人民币资金
收付结算业务。
   3、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甲方一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
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一与甲方二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
   5、甲方一、甲方二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严绍东、秦力或其他工作人员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一、甲方二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
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二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
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或甲方二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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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
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如甲方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
或开立帐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方一、
甲方二、乙方、丙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
行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及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银行账号:745875463580)对应
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
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民德(丽水),相应
的募集资金 403,855,758.28 元由民德电子专用账户划转至民德(丽水)专用账
户,其中 4 亿元用于增资民德(丽水),剩余为理财及利息产生的收益。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划转已完成,民德电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零,
并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民德电子与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
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民德(丽水)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银行账号:769275840757)
尚有募集资金供定增募投项目继续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账户注销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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