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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09-13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2-084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
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周转等,授
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期限为 1 年至 5 年,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
(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丽水)”)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项目贷款授信,期限为 5 年至 10 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深圳市君安
宏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安技术”)、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博迅睿”)、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微集成”)、深圳市民德
自动识别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自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累计
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对民德(丽水)提供不超过 8 亿元项目贷款担保额
度,在此额度内,具体由君安技术、泰博迅睿、广微集成、民德自动、民德(丽水)等子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金融机构及融资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和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贷款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0)。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与以下金融机构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或借款协议:
   1、2022年5月,泰博迅睿公司已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并签署了《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
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止,同时本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事宜提供担保。
   2、2022年6月,泰博迅睿已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签
署了《最高融资额合同》,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6月6日起至
2023年5月19日止,同时本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事宜提供担保。
   3、2022年6月,公司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
签署了《综合融资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6月
17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本次事宜不设任何担保。
   4、2022年6月,公司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
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期3年,自2022年6月
17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本次事宜不设任何担保。
   5、2022年6月,君安技术公司已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
资金借款并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2022
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同时本公司就本次事宜提供担保。
   6、2022年9月,公司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并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2年
8月26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止,本次事宜不设任何担保。


    三、综合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博迅睿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方: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枫、潘剑华
    4、借款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
    5、借款额度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止
    6、借款利率:单笔业务执行固定利率,单笔业务按照不低于实际提款时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 加 130BPS 执行,具体执行利率不低于 5.0%
    7、贷款用途:采购贸易货品等日常经营使用
    注:高枫为泰博迅睿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潘剑华为高枫的配偶。
(二)泰博迅睿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泰博迅睿技术有限公司
2、贷款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方: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枫、潘剑华
4、融资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
5、融资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 6 月 6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止
6、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7、贷款用途:短期流贷
注:高枫为泰博迅睿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潘剑华为高枫的配偶。
(三)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综合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保证方:无
4、融资额度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5、额度有效期间:自 2022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止
6、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7、贷款用途:短期流贷
(四)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保证方:无
4、贷款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5、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止
6、借款利率:浮动利率,按 LPR 利率计息,每 12 个月调整一次
7、贷款用途:经营性周转及归还因经营性周转所产生的正常类负债所需
(五)君安技术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君安宏图技术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方: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5、借款期限:2022 年 6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
    6、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7、贷款用途:短期流贷
    (六)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综合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保证方:无
    4、融资额度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5、额度有效期间: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止
    6、借款利率:根据实际借款情况确定
    7、贷款用途:贸易融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向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
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四、累计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取的金融机构授信(借款)额度约为人民币 42,150
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5.78%;实际借款金额约为人民
币 26,47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59%。公司向子公司就金融机构借
款事宜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 12,585 万元,公司以持有的广微集成 83.5135%的股权
做质押向银行申请借款 6,868 万元,上述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9,453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4.97%。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授信、借款和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