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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2-12-1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或“公司”)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对民德电子的有关人员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
场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严绍东、秦力

    实施培训人员:严绍东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2 年

    独立董事以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此次培训,其余人员均为现场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题,包括信息披露制度概况、信息披露基本内容、
主要法律法规修订解读以及信息披露监管及案例分享。

    2、创业板上市公司违规处分情况与案例分析,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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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指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法规,并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
务造假等方面分享相关违规案例。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
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
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
讲解相关制度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
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
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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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绍东                  秦     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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