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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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比表
注 “字体加粗”表示增加或修改该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
第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下列程序办理:
1、投资项目立项:公司投资部对项目进行初步筛
1、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
选、调研和研究分析后,并提出是否予以立项的建
调研,对项目可行性做出初步
议。如建议立项,投资部提交立项审批表,报公司
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意见。
总经理审批。
投资部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
2、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对项目可行
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
性做出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意见。投资部认
进行调查工作或估值工作,应
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
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及相关报
进行调查工作或估值工作,应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告整理归档。对于应提交股东
及相关报告整理归档。对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大会审议的重大项目,应编制
重大项目,应编制可行性报告草案。
可行性报告草案。
第十八条 对投资企业跟踪管理:
(一)定期(每月或每季,视项目企业具体情况而
定)取得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进度表、
重要销售合同等,并将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公司总经
理;
(二)参加投资企业的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
事会/执行董事、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
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
议纪录;
(三)每季度对投资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访谈,了解
企业经营状况。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风险控制措施
(一)确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明确开展投资业
务的方向;
(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实现投资决策、项
目执行、项目监督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
(三)制定合理的投资流程和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四)完善投资协议的交易设计,利用法律手段保
护权益;
(五)对已投资项目密切跟踪、积极管理;
(六)加强培训与研究支持,团队经验共享,提升
公司整体投资水平。
第二十四条 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一)投资部形成方案和相关协议初稿后,将投资
方案提交给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以及相关中介机
构复审并给出意见。财务部、审计部及相关中介机
构负责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方案,确
保其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投资部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
序。投资部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
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并将尽职调查工作
底稿及相关报告整理归档。
(三)公司投资部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
查,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
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 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机制
(一)投资部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
括:定期实地回访投资项目;定期收集投资项目财
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建议委派
的管理层人员;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定
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二)投资部在跟踪过程中发现公司在投资项目中
的权益发生变动、或者投资项目的财务指标恶化、
亏损及其他对公司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投资
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后续编号顺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