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电子”或“公司”)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民德电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长城证券对民德电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长城证券项目组对民德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手段包括:查阅民德电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资料、募 集资金专户支出清单、民德电子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使用的具体明细 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账单;与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谈话,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 项目建设情况等。 二、2022 年度民德电子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1 号)批复,深圳 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93,8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48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79.6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9,845.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4,330,133.7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L10002 号”《验资报告》。 1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94,330,133.7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436,820,553.5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5,716,831.3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3,226,411.55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 专用。2022 年 1 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 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2,000 万元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7),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银行账号: 44250100001800003789)对应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中 国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 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做如下变更:拟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 合作建立产线,变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 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 子(丽水)有限公司;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及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 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银行账号:745875463580)的注 销手续,民德电子与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同时,公司已与民德(丽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专 项账户的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3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 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 民德电子(丽 中国银行深圳 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 769275840757 63,226,411.55 水)有限公司 南头支行 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 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 改进项目 合计 63,226,411.55 四、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 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 的合作方、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做出如下变更: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 合作建立产线,变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 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 子(丽水)有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民德(丽水);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 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投项目产品等均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金额:万元 本 年 度投 入 募 募集资金总额 49,433.01 43,682.0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已 累 计投 入 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43,682.06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0.92%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 至 期末 投 资 项 目 达到 预 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可 使 用状 态 日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投向 分变更) (2)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 是 28,000.00 28,000.00 27,650.28 27,650.28 98.75% 2024-06-30 - 不适用 否 和产业化项目 2、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 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 是 12,000.00 12,000.00 6,598.25 6,598.25 54.99% 2024-12-31 - 不适用 否 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 目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9,433.01 9,433.01 9,433.53 9,433.53 100.01% 2022-01-11 -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433.01 49,433.01 43,682.06 43,682.0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49,433.01 49,433.01 43,682.06 43,682.0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做如 下变更:拟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产线,变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 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 司;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不存在此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 6,322.6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等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 6,322.64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的 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 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中“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 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 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做出如下变更: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产线, 变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实施主体由控 7 股子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 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民德(丽水);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 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产品 等均未发生变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3)=(2)/(1)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1) 金额(2) 生重大变化 碳化硅功率 器 碳化硅功率器件的 件的研发和 产 28,000.00 27,650.28 27,650.28 98.75% 2024-06-30 - 不适用 否 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业化项目 适用于新型 能 适用于新型能源供 源供给的高 端 给的高端沟槽型肖 沟槽型肖特 基 特基二极管产能的 12,000.00 6,598.25 6,598.25 54.99% 2024-12-31 - 不适用 否 二极管产能 的 提升及技术 改 提升及技术改进项 进项目 目 合计 - 40,000.00 34,248.53 34,248.53 - - - - -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的“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做 如下变更:拟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产线,变 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实施主体由控股子 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 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募 9 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产品等均未发生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0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报告期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民德电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民德电子 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绍东 秦 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