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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绍东                    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保荐代表人姓名:秦力                      联系电话:0755-835155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12 月按月查询,已查询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民德丽水作为募投实施主体向江苏联芯采
                                             购生产线设备,已签订三期设备采购合同,
                                             合计金额 5.75 亿,除募集资金外,公司将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付款。公司半导体业务目
                                             前推进较为顺利,与原计划基本一致,不存
                                             在重大偏差。晶圆生产线通线时间有所延
                                                 后,预计在 2023 年上半年通线。
                                                 不涉及整改事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2 日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题,包括信息披露
                                                 制度概况、信息披露基本内容、主要法律法
                                                 规修订解读以及信息披露监管及案例分享。
                                                 2、创业板上市公司违规处分情况与案例分
                                                 析,解读《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法规,并从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方面分享相关违
                                                 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无
 2.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是                无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无
 4.关于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特定
                                                                是                无
 利益安排的承诺
 5.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无
 6.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无
 7.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是                无
 8.关于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是                无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9.股份减持承诺                                                 是                无
 10.分红承诺                                                    是                无
 1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填补即期回报措
                                                                是                无
 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长城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刘新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
  1. 保 荐 代 表 人 变 更 及
                               续履行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长城证券指派秦力先生接替刘新萍女
  其理由
                               士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2. 全 资 子 公 司 购 买 设   民德电子全资子公司民德(丽水)分别于 2022 年 5 月、2022 年 7
备                           月和 2023 年 1 月与江苏联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6 英寸生
                             产线设备采购合同》、《第二批及第三批 6 英寸晶圆生产线设备及相
                             关服务购买合同》和《6 英寸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Ⅲ之补充合同》,
                             购买设备累计金额 5.75 亿。以上采购设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对于以上事项无异议。
                             2022 年 7 月 26 日,民德电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增资参股芯
                             微泰克的议案,拟增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针对此关注函,公司已
3. 增 资 参 股 浙 江 芯 微
                             对关注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同时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律
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
                             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审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认为此次增
                             资事项是公司为完善产业链布局,且项目具有较高可行性,公司内
                             部决策过程审慎,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 报 告 期 内 中 国 证 监
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无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5.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无
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绍东                      秦   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