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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曼霞)2019-03-3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曼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18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7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情况。2018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2 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工作。
    本人认为,2018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28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11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事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0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
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履行职责,并向董事会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
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
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
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
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
法规,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
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info@cnhpia.org


    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2019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
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曼霞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