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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3-3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
300658,证券简称:延江股份)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生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项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9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 19.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485,2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218,7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34,031,3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
第 519 号)。
    (二)2018 年 3 月 28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 0985 号)。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365,170,084.69 元(包
括待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814,498.00 元)。2018
年 3 月 28 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并认可公司严格执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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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2019 年 3 月 28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9)第 0582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170,779,378.81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51,264,861.46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8,696,180.37 元。2019 年 3 月 28 日,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并认可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 年 7 月 10 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110 号)。截止 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
人民币 57,814,498 元。2017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
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公司募集资金 57,814,498 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7 年 7 月 11 日,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本次置换。
    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完成后,公司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余额为人民币 376,216,802 元。
    (二)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额度。
    (三)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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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该事项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额度。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据此,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
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六)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实施。
    (七)实施方式
    根据《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投资管理制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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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本次投资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
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
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
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
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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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进行委托理财事
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厦门延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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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上述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延江股份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