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关于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9-1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方和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69),其中,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方和平先生计划在本减持预披露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24%)。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股东暨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方和平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方和平先生预披
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9 月 11 日          38             50,000           0.0329
 方和平
             集中竞价     2020 年 9 月 15 日        38.814           35,000           0.0231

                            合计                                     85,000           0.056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        0.3294          415,000     0.27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000        0.0824           40,000     0.0264
 方和平
                   高管锁定股                25,000     0.0165           25,000     0.0165
                   股权激励限售股        350,000        0.2306          350,000     0.2306
    注:表格中方和平先生持股数量仅包含直接持股数量。方和平先生持有厦门市延兴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667%的股份;厦门市延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2.2252%股份。

    二、相关说明
    1、方和平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方和平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
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和平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方和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每日持股变
化明细》。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