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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健雄)2021-03-3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健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勤勉、谨慎
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对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对子公司担保等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工作
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7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情况。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
    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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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 3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
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会计政
策变更》、《对子公司担保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向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对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20 年 8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公司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厦门延江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特别关注了新冠疫情对生产
经营及公司海外子公司的影响,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解、检查,并
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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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等情况。此外,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
公司的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平。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日常
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
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
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与相关培训,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020 年度本人学习了创业板注册
制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参加了新《证券法》等有关培训,对本人进一步提升履
职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jxhuang@163.com


    2021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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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健雄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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