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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培功)2021-03-3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培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度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以勤勉、谨
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对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对子公司担保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
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7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7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情况。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度股
东大会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召开的 2 次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本人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
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
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
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
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会计政
策变更》、《对子公司担保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 5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向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对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对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5、2020 年 8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由于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本人对公司现场考察的安排受到了一
定影响,除了现场方式,本人更多地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等情况。2020 年度本人特别关注了新
冠疫情对生产经营及公司海外子公司的影响,并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
了解、检查,此外,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
公司的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
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日常
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
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
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
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与相关培训,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020 年度本人学习了创业板注册
制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参加了新《证券法》等有关培训,对本人进一步提升履
职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pgli@xmu.edu.cn


    2021 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培功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