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曼霞)2022-04-26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曼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并以勤勉、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意见,并对募集资金使用、
股权激励、对子公司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任期内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5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情况。2021 年度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组织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了这 2 次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
准备工作。
本人认为,2021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为新加坡下属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符合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吿、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3 月 30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吿(修订稿)、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7 月 12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选举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厦
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厦门延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任期内,除了现场方式,本人更多地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等情况。2021 年度本人重
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生产经营
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解、检查,此外,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分享重要行业资讯,积极对公司
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地审阅相关文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的日
常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
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
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
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4、加强自身学习,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
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持续提升本人履职水平。
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info@cnhpia.org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曼霞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