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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承接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619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厦门
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525.00 万元。扣除承
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716.39 万元后,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4,808.61 万元,扣
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405.4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3,403.13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519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 2017 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项目投资总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
   1                                           43,403.13                  43,403.13
         目
               合    计                        43,403.13                  43,403.13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4,880.77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
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2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六)实施方式

    根据《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投资管理制度规
定,本次投资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
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
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
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延江股份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2)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江
股份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黄仕宇                  陈根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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