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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5-2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 666 号 5 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和 2022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54,444,7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7.85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54,391,32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7.83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35%。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弃权 0 股。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弃权 0 股。
    4、《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弃权 0 股。
    5、《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27,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463%;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
    6、《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41,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44,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595%;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
    7、《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27,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463%;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5%;
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
    8、《关于申请 2022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8,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0 股。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8,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30,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855%;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5%;
弃权 0 股。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8,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30,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855%;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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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0 股。
       11、《关于 2022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8,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4%;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30,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855%;反对 1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5%;
弃权 0 股。
       1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41,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44,0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595%;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5%;
弃权 0 股。
       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4,425,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27,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7463%;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37%;
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江股份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江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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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