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 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超 1%的公告 控股股东谢继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接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谢继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谢继权先生于 2022 年 9 月 1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4,6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525%),原拟减持 7,500,000 股,现已减持 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谢继权 谢继权: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号 住所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9 月 1 日 股票简称 延江股份 股票代码 300658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谢继权) 4,600,000 1.6525 合 计 4,600,000 1.652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 1%的公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9,019,075 21.2016% 59,019,075 21.2016% 谢继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754,769 5.3004% 14,754,769 5.30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264,306 15.9012% 44,264,306 15.9012% 合计持有股份 30,259,500 10.8702% 25,659,500 9.2177% 谢继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64,875 2.7175% 2,964,875 1.06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694,625 8.1526% 22,694,625 8.1526% 合计持有股份 15,129,750 5.4351% 15,129,750 5.4351% 谢影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82,438 1.3588% 3,782,438 1.35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47,312 4.0763% 11,347,312 4.0763% 合计持有股份 15,129,750 5.4351% 15,129,750 5.4351% 谢淑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82,438 1.3588% 3,782,438 1.35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47,312 4.0763% 11,347,312 4.0763% 谢道平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29,750 4.8962% 13,629,750 4.8962% 林彬彬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29,750 4.8962% 13,629,750 4.8962% 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 146,797,575 52.7344% 142,197,575 51.08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144,020 20.5280% 52,544,020 18.87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653,555 32.2065% 89,653,555 32.206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是√ 否□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上述股东拟减持计划一致。 计划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 1%的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本表格中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持有股份总数仅包含 直接持股数量。股东谢继华先生持有青岛延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青岛延 钗”),持有本公司 1.6368%股权】11.02%的股份,持有青岛瑙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青岛瑙延”,持有本公司 1.0912%股权】16.53%的股份;股东谢继权先生持有青 岛延钗 17.71%的股份,持有青岛瑙延 9.94%的股份;股东谢影秋女士持有青岛延钗 6.00%的股份, 持有青岛瑙延 1.90%的股份;股东谢淑冬女士持有青岛延钗 3.07%的股份,持有青岛瑙延 2.33% 的股份。 2、表格中“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 公司总股本 278,371,421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3、股东谢继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继权先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谢影秋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谢淑冬女士现任公司董事。表格中股东谢继华先生、谢继权先生、谢 影秋女士、谢淑冬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有转让限制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持股变动超过 1%的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 计划相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 将根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谢继权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 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