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9-30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15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30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内厝)工业集中区后堤路 666 号 5 楼会议室;
5、本次会议主持人:谢继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系董事会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议案》所发起。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2 年 9 月 15 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49,836,02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3.82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9,791,3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3.8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6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832,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
对 3,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35,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555%;反对 3,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弃权 0 股。
2、《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832,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7%;反
对 3,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7,635,0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555%;反对 3,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江股份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延江股份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