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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09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3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8 年 4 月 9 日 9: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魏东晓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
董事为 7 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
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 2018 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资金使用
需求,本着融资授信额度留有余地的原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 1 亿元
人民币,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授信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
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
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协议等法律文
件。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佘崇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南京孚芯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及后续安
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受让魏东晓持有的南京孚芯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孚芯”)55%的股权,此后通过南京孚芯购买相关土地
使用权。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已与魏东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
议》,南京孚芯其他股东周萍已出具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因南京孚芯尚未实
缴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业务经营,亦无任何资产与负债,故本次
股权转让作价为 0 元,关联交易定价公允。转让完成后,南京孚芯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由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
南京孚芯全权办理与后续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关联董事魏东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董事长魏东晓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让南京孚芯科技有限公司 55%
股权及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