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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9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参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魏东晓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
董事为 7 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 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择日另行召开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履行了
信息披露程序。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0),拟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 14:00 召
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召
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 2018-046),将《关
于受让南京孚芯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及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
提案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
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
务指引(2018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组
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孚信息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8 号)(以下简称“重组
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回复。
    截至目前,公司尚需要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沟通,
公司董事会预计无法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 2018 年 4 月 24 日前完成对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原定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核的进展
情况,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重新确定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及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