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孚信息”)拟开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重组交易,同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现说明并承诺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人不会通过股份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减持 中孚信息的股份,不会将本人持有中孚信息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他人行使,不 会放弃对中孚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不会以任何形式削弱对上市 公司的控制力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承诺一经作出即生 效,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承诺人(签字): 魏东晓 2018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