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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6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经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
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775,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6.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2,775,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2,44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6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7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本(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股份/非流通股   42,959,282   51.90%     25,775,569    68,734,851   51.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815,718   48.10%     23,889,431    63,705,149   48.10%

三、总股本                  82,775,000   100.00%    49,665,000   132,440,00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
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2,440,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42 元。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魏东晓、陈志江及济南中孚普益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份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东晓、陈志江、孙强、张太祥、杨伟及已从公
司辞职的董事李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
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于,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最低减持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调
整后的价格为 7.88 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 号奥盛大厦 2 号楼 16 层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孙强、佘崇林
    咨询电话:0531-66590077
    传真电话:0531-6659007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