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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9-005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刊登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黄建、丁国荣、高峰、范兵和罗沙丽合计持
有的标的公司 9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评估值为 95,022.65 万元。根据交易各方
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友好协商,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最终确定为 94,050.00 万元。
    鉴于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 010005 号《资产评估报告》已超
过一年的评估有效期,为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补充评估基准日对剑通信息 100%股权进行了补充评估,并出具了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 010205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 010205 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 100%的股
权评估值为 98,693.35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中水致
远评报字[2018]第 010005 号)未出现减值,本次交易仍选用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补充评估结果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
质影响。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
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
报字[2018]第 010205 号)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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