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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19-01-09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包括公司、交易对方及上
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
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署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