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王志勇)2019-03-30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孚信息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孚信息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上市公
司事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
展贡献了力量。现将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主动获取会议议题的
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发表了明确、清楚的意
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
的议案有了清晰的理解。本人对报告期内会议的议案全部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议
案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   召开董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召开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事会次   亲自   委托    缺席    东大会    亲自   委托     缺席
           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出席   出席
王志勇    14 次    14      0      0       4次        1      0        3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积极参与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 3 次会议,对公司 2017 年决算
和公司财务审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会议,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和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本人依照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关注重
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管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1 月 2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对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 2017 年度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续聘 2018 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18 年 3 月 28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重大资产重组
决策程序、交易方案、交易方案中的关联交易、评估事项、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
公司采取的措施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18 年 4 月 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受让南京
孚芯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及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发表了事前认可的
独立董事意见和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5、2018 年 4 月 22 日,发表了对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 年 4 月 23 日,在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2018 年 6 月 2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调整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购
价格、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7、2018 年 9 月 2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6 日,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上,
对减少交易对象、更正后的评估报告、对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加期审计
报告及备考报告、公司与黄建、丁国荣、范兵、高峰、罗沙丽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三、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018 年,公司按规定及时编制、发布了定期
报告及临时公告,没有遗漏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现状、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多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
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外
部环境变化,关注新闻传媒、网络传媒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2018年,无独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
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为确保公司股东利益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王志勇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