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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9-04-15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3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并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公告了《关
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19 年 4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魏东晓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
请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的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东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320,688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0%。该提案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董
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对 2019 年 3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2)补充如下(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 号奥盛大厦 2 号楼 16 层
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
职报告。
    2、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议案 4、议案 7、议案 8 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
事项。
    议案 1 至议案 7 已经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内 容 详 见 2019 年 3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议案 8 已经 2019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提请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
 8.00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4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
00 至 17: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
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9 年 4 月 25 日 11:30 前送达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强、佘崇林
    联系电话:0531-66590077
    联系传真:0531-66590077
    联系邮箱:ir@zhongfu.net
    联系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 1166 号奥盛大厦 2 号楼 16 层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101


    七、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59”;投票简称为“中
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 年 4 月 24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
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1.00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
4.00
         股本的预案

5.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提请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重大资产
8.00     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
由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