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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律师之专项说明2019-04-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变更签字律师之专项说明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孚信息”)的委托,指派王建平律师、孙及律师担任中孚信息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项目”)的
经办律师。经办律师已就本项目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出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作为本项目申报文件的一部分呈报贵会审
核。

    前述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字律师为王建平律师和孙及律师。因项目实际承办需
要,本项目新增宋彦妍律师为经办律师,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变更为王建平律师、
孙及律师和宋彦妍律师,由变更后的经办律师在本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署名。

    本所确认,本所对于签字律师变更前后就本项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均无异议,
予以认可。

    本所确认,签字律师变更前后,本所就本项目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律文件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律师之专项说明》之盖
章页)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