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9-070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4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 19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17日。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及《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预留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办理预留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7年8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17年8月31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17年8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3,000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 对象为9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175,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1,600,000股 的1.44%。 (五)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0,000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 对象为26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33,0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32,440,000股的 0.33%。 (六)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2,7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股。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首次授予的数量调 整为1,880,000股。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 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0,000股。回购注销完成 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8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变为1,840,000股。 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 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手续已于2018年12月5日办理完毕。 (七)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和预留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取消上述激励 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 予部分需回购22,400股、预留授予部分需回购40,000股。根据2018年激励对象个 人绩效考核成绩,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合格”,根据《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其当期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30%,即限制性股 票4,320股。经审议,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66,720股。首次授予 部分的回购价格为9.74375元/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39元/ 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因此,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85人,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变为1,817,600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24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393,000股。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为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已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一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形,满足解除限售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条件。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二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述情形,满足解除 场禁入措施; 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8 年营业 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 收 入 为 35,602.64 三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营业收入 万元,较 2016 年增 增长率不低于 25%。 长率为 64.90%。 2018 年度,24 名激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 果 均 为 “ 优 秀 ” 或 四 人绩效考核达标。 “良好”,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解除限 售比例为 100%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设定的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及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0 月 17 日。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4 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为 1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 1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 (三)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 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 售股票数量 (股) (股) (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393,000 196,500 196,500 骨干人员(24 人) 合计(24 人) 393,000 196,500 196,500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68,059,851 51.24% -196,500 67,863,351 51.09% 通股 高管锁定股 26,218,163 19.74% 0 26,218,163 19.7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21,000 1.30% -196,500 1,524,500 1.15% 首发前限售股 40,120,688 30.20% 0 40,120,688 30.20% 二、无限售流通股 64,773,149 48.76% +196,500 64,969,649 48.91% 三、总股本 132,833,000 100.00% 0 132,833,000 100.00%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价 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