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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关于调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2 月 14 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并结合公司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调整主要涉及发行对象、定价原则和限售期,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方案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内容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
           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特定
发行对象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
           有资金认购。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
               ……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4、定价原则与发行价格
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股票交易总量)。                          司股票交易总量)。
                ……                                     ……
               5、发行数量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并以中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并以中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发行数量   若按公司 2019 年 9 月 30 日股本测算,本   若按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测算,
测算基准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26,566,6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日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      26,566,6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
           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        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
           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商)协商确定。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
               6、限售期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易,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
限售期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
           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      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
           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规定执行。
               ……                                      ……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
  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的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