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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03-1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
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诚信勤勉地开展工
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孚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
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核心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
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
售条件。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3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35%。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5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7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100%。

      2、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与首次授
予部分一致;
      (2)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
示: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解除限售期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5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70%;或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据,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均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二)部门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年度内,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各部门按照考核年度
年初制订的部门业绩考核方案,确定部门当年总体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可行权/
解除限售数额。
    公司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及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对应的部门当年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数量及处理方式根据下表确定:
    1、业绩考核占比大于或等于50%的部门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处理方式
                                    该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
                      P≥80%
                                    限制性股票份额全部行权/解除限售
   达标                             该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
                   50%≤P<80%      限制性股票份额×P”,其余部分由公司注销/回购
                                    注销
                                    该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达标              P<50%        限制性股票份额不能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
                                    /回购注销

    2、业绩考核占比小于50%的部门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处理方式
                                    该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
                      P≥90%
                                    限制性股票份额全部行权/解除限售
   达标                             该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
                   70%≤P<90%      限制性股票份额×P”,其余部分由公司注销/回购
                                    注销
                                    该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达标              P<70%        限制性股票份额不能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
                                    /回购注销

     “P”指各部门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计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根据部门业绩考核结果,激励对象当年不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不能解除
限售部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部门的划分及考核由公司决定,部门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
部门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三)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解
除限售的比例,在公司层面业绩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
除限售额度=部门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
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 和 D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评价表

  评价标准         S           A             B      C           D

行权/解除限
               100%           100%          100%   70%          0
   售比例

    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当期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申请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申请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行权/解除限售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
解除限售资格及行权/解除限售数量。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
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十、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 3 年后由证券部负
责统一销毁。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